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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工作总结

时间:2024-07-07 08:44:14
工程招标工作总结

工程招标工作总结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结,它可以帮助我们总结以往思想,发扬成绩,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总结一般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招标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招标工作总结1

一、工作兢兢业业,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

作为工程师以来,近五年来我主要从事建设工程招标工作,在平常的工作中,我全心扑到工作上,以高度的工作热情认真完成每一项招标工作,每年合肥供水集团基建任务异常繁重,大到投资额上亿的新水厂建设,小到投资额只有数万元的更新改造零星维修项目;无论工程建设项目大小,我都认真结合项目的实施特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项目需求,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拟建场地环境、工期、质量要求,有针对性地拟定相对应的条款;尤其对合肥供水集团20xx年实施的合肥三水厂迁建工程、合肥七水厂二期工程、合肥市磨墩水库至七水厂供水工程等三项合肥市大建设重点工程,首先我积极的将自己在以往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对于容易出现扯皮的问题进行汇总明确并体现到三项重点工程的施工招标需求中去,比如土建施工中对于甲供材的二次搬运费的计取、涉及设备安装的预埋责任界定、与其他标段交叉时界面划分模糊等;其次我积极的征求造价审核部门的意见,将在造价审核过程中最容易发生的扯皮、纠纷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并在项目招标文件中进行细化、明确;再次我积极的向法务部门咨询有关合同违约责任的设置要求,针对工程建设实施期可能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针对性的防范,以减少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期的履约纠纷。

二、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建设工程的实施过程周期长,不可控因素多,如何从源头抓好建设工程的招标工作给建设工程项目在实施期开好头、奠定好基础,是我从事建设工程招标工作以来一直不断思考的一个问题;

首先是坚持学习,对具体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对国家不断出台有关建设行业政策的学习,我积极学习20xx年1月1日施行的住建部新修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xx年3月1日施行的住建部新修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建设行业文件,熟悉掌握资质名称的变更情况、承包范围变化情况等,比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现变更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比如对专业承包资质序列的调整等,积极的做好新老规定比较,发现区别,以便落实到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制工作中去;

其次是积极总结经验,不断提升自己,对于建设工程招标工作,我提出了预控的管理理念,就是在招标阶段要做好建设工程的预控工作,隐患掐灭在萌芽阶段,将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潜在的违约风险、质量风险、工期风险、造价纠纷风险,全部有针对性的设置好防范措施,将工程管理的端口前移至招标阶段,把具体的管理措施、奖罚手段明确在招标文件中,提前亮底牌,丑话说在前,开诚布公,做到处罚有依据,以此来更好的促进施工单位良好履约,做到不敢违约,不想违约。

再次我充分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具体培训情况如下:

20xx年5月参加了安徽冠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法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等课程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20xx年4月参加了安徽冠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的《专业工程管理实务-建筑工程》课程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20xx年3-5月参加了合肥市职工大学组织的《建筑施工组织》课程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20xx年3-5月参加了合肥市职工大学组织的《建设法规概论》课程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我积极参加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20xx年、20xx年组织的招标业务知识培训及相关法规宣讲,并对在日常招标工作中碰到的疑惑积极的通过中国招投标协会网站的相关问答平台向专家咨询学习。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等书籍,力求吃透法条,准确掌握规定,更好的做好建设工程招标工作。

三、勤于思考,持续改进,完善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遵循PDCA工作法,不断总结,不断完善,持续改进自己的工作,通过形成闭合的正反馈机制来不断完善自己的工作。例如在招标时经常碰到投标人业绩的认定问题,如果单纯的提供合同验证业绩的话,有可能该业绩的合同是真实的,但项目实体并未发生,只是签了一个合同而已,针对此问题,我在招标文件中针对业绩的真实性增加了需同步提供业主证明并注明业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的要求,这样招标人就可以去验证这项业绩的真假,有效的解决了投标业绩真实性的问题。

在合肥供水集团零星维修工程招标中,我根据零星工程金额小、图纸资料不全等特点,提出了采用全费用清单计价法招标,提高了招标效率,有效的控制了投资。由于零星维修工程大多项目投资额不大(从数万元到数十万元),多为改造工程,有时连图纸都不具备,以前采用的费率招标,带来的一个直接后果是,造价很难控制,签证量较大,容易造成投资失控;采用全费用清单计价方式招标后,通过招标前制定详细的全费用清单,项目的招标范围、项目特征描述准确,进而减少了标后的签证量,结算方便快捷,同时也有效的控制了造价,提高招标效率及工程结算时间。

工程招标工作总结2

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文件精神,围绕监管方式调整、依法行政这条主线,突出完善规章、提高素质两个重点,狠抓招投标运作和监管、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动态管理、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建立并完善依法查处机制四个环节,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将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较好地完成了我县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任务

,我县建设工程报建项目28项,投资总额1万元。在招标发包项目中,公开招标28项,累计中标金额11500万元,公开招标率达到100%,合同备案率也达到了100%。通过招标,使我县的建设工程不仅节约了资金,缩短了工期,还使我县的建筑市场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二、进一步加强法规建设,不断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体系

,结合监管方式的调整,努力抓好法规完善工作,对上传下达的新文件、新精神进行全面梳理,及时调整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或适用期已过的规范性文件。依据国家和省、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改进我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方式和运作模式,及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信息,保证投标人及时、便捷地获取招标信息,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合理低价中标的运作模式。并进行规范运作,抓好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建立健全市场信用机制,完善招标管理体系,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建筑市场竞争环境。

三、主 ……此处隐藏8094个字……有5个交通工程建设招标项目。根据文件精神,抽查项目比例不低于整治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总数的40%,我们抽查了3个招标项目,对照整治内容逐条进行核查,3个项目均没有发现问题。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发及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从立项到开标过程进行了严格监管,从不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在招标全过程都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没有出现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没有出现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或进行虚假招标、条件不成熟进行招标、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设定非法程序排斥潜在投标人等情况;没有发现投标人围标串标、出借资质、弄虚作假、转包、分包等违法犯罪行为;没有出现招标代理机构擅自提高资质等级、设置歧视性排他性条款,或操纵评标专家为特定的投标人中标创造条件等情况;没有发现评标专家不公正履职,与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串通,给特定投标人打高分,评标后透露评标内容等情况;没有出现中标单位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的情况;没有发现监督部门、交易服务机构干预招标人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或代收投标保证金及非法设定管理程序或者将审查备案、监管要求作为前置条件干涉招标投标、参与评标、定标等活动的情况。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没有监管失察、未畅通投诉渠道,不依法受理投诉等行为。

为了防患于未然,我局制定了交通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交通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一是对招投标文件等资料严格把关;二是加强对公路工程项目的监督与管理;三是继续征集有关线索。

工程招标工作总结7

在市委市府的高度重视和采招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办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管办分离、政事分开、强化监管、透明高效,运转有序”的总体目标,努力建好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统一交易平台,工作平稳有序,成效明显.使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据统计,1—12月份政府采购共658次,预算金额4.34亿元,实际采购金额3.32亿元,节约资金1.02亿元,节资率为23.50%.工程招投标共461项586个标的,预算总造价34.42亿元,实际中标价26.53亿元,节约建设资金7.89亿元,平均让利率为22.93%.其中,6月份采招监管办筹备成立以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和改革招投标办法,政府采购比上半年提高节资率4.68%,多节资0.19亿元;建设工程让利率提高9.5%,多节资1.59亿元;监管机构成立后共计多节约资金1.78亿元,成效是显著的.

(一)切实改革机构运行机制,实行“管”、“办”分离.

在市委市府及采招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5月份开始筹建义乌市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简称“采招监管办”),6月份接管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监管工作.采招监管办负责监管,不再承担具体的操作业务.政府采购中心、工程交易中心分别从财政局、建设局剥离出来,隶属365便民服务中心,采招监管办对其只管业务,不管人事.推行业主(采购人)负责制,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提供服务,监管办实施监管这样一种全新的运行机制.改变了过去“裁判员”和“运动员”集于一身的运行模式,进一步明晰了管理与执行操作职能,从而真正做到“管办分离”,各司其职.

(二)完善制度、切实转换职能.

1、随着《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以及部门改革的推进,过去的有些制度已不适应现实工作的要求,市采招监管办成立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义乌实际,先后起草制定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机构职责》等一系列规章制度11个(已由市政府发布或市府办转发),各项管理办法13个(由市采招监管办下发),这一整套有针对性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有力地约束了标前、标中、标后的整个过程,改变了先前人为因素过多,无章无序的操作办法.做到了关口前移,用建立完善制度实现了有力监管.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监管职能.监管办成立后,所有采购与招投标工作一律实行备案制度.“标前监督”,首先通过对招标条件、招标方法进行严格把关,使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政府采购方面:通过采购项目备案,要求采购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必须公正、合理;技术规格不带有倾向性;评标方法严密合理细化;评委组成达到专业性.并对开标时间进行统筹安排,对性质相同、时间不冲突的项目尽量安排在同一天开标,做到“效率”二字当头、“用最少的时间,办更多的事情”.工程招投标方面:通过下发《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严格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行为,把资格预审、招标文件、评标定标方法等文本备案作为把关重点,预防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

“标中监督”: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定和细则要求,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一是派专人对资格预审、开标、评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明确评标委员会的权利、义务和纪律,并对评标专家实行考核.评标结束后,按评标专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序确定中标人,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发放中标通知.二是通过对中标(成交)结果备案,采购资料备案,加强对中标结果公示、合同签定的管理.

“标后监督”:政府采购方面:就是加强对供应商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备案情况,通过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多种形式,对中标单位的供货速度、质量等情况及时进行跟踪检查.工程招投标方面:在完成招标工作后,及时听取社会各界的反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改进,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强化标后管理,加强对五大员到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通过全过程监督,不仅可以避免失误,减少投诉,更能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到目前为止,各相关报备制度已基本建立,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各主要环节都已有据可依,各方主体的行为得到了明显的规范,监督力度不断强化,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三)不断创新,切实改进工作方法

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制度创新和观念转变.

1、针对义乌政府采购工作量大面广的现状,我们本着“简

便”、“高效”与“合法”、“规范”相结合的原则,今年上半年,针对义乌市常规办公设备要求采购频繁而采购速度慢这一矛盾,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经过充分的酝酿和准备,召集教育局等采购人代表、供应商等进行座谈,在充分考虑到各方利益和影响因素的前提下,完成了对20xx年度空调、打印机、电脑等通用办公设备的协议供货制度.在空调、打印机、电脑试点成效显著的基础上,下半年通过招标评标再次将办公家具等大宗通用类产品列入了协议供货的范围.协议供货制度的推行,一方面,进一步提升了政府采购工作的“规模效应”,提高了采购速度和效率,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另一方面,也减少了供应商的采购成本;再者,使政府采购中心从大量繁琐、复杂的工作中解脱出来,减轻了工作压力;另外,协议供货以其规范的操作程序,使整个采购更透明、更规范.同时也有利于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中标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进行监督,使监督工作不仅仅停留在合同上,而是真正落到了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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